a joke for the law of thanks
《感謝法》四月一日開始施行
愚人節快到了,先預備一個有中生無的樂子送給路過的同學。
也許,看了,也笑了,大家都釋懷了,不看完沒問題,但不笑就一定有問題。
一部網友炮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感謝法》即將于2010年4月1日開始施行,希望各位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孩子。
出臺背景:
冬奥会上,周洋勇夺女子短道速滑1500米金牌。比赛结束后,周洋说:“拿了金牌以后会改变很多,更有信心,也可以让我爸我妈生活得更好一点。”这个被认为充满人性的获奖感言感动了很多人。但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际奥委会副主席于再清参加全国政协体育界别分组讨论,谈起有运动员夺冠后感谢父母,于再清说:“小孩儿有些心里话没有表述出来”,运动员得奖感言“说孝敬父母感谢父母都对,心里面也要有国家,要把国家放在前面,别光说父母就完了,这个要把它提出来。”他表示,要加强对运动员的德育。这则消息一经报道,便立即引起热议和质疑。
那么,作为体育总局高层官员,于局长、于主席这番话究竟有无道理?“先感谢国家再感谢爹娘”有无法律依据?面对如此“感谢争议”,应适用什么社会规范加以调整呢?
近日,本文作者联袂我的本名李绍章和艺名土生阿耿成立“立法委员会”,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感谢法》,经过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调整感谢关系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感谢法》,共六章,55条。现予以全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