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專業貼

Thu, 24 Dec

這個真的要頂!

网易浙江杭州网友的原贴:

媒体监督,包括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等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人大制定其他法律,而不是根据部门法(包括法院的规定),《规定》是部门法,用于调整和规范本部门业务,以便更好地贯彻宪法和法律精神。而涉及与社会机构、团体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相关的法律规范,必须是法律,而不是规定,其必须经由人大立法制定才能生效。法院出台这样的规定,明显是属于与机构和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等权利相关的法规,在人大立法出台前属于越庖代厨。
从程序上说,法律和法规的遵守无需法院出什么规定,法院解决问题的工具就是法律程序,如果法院认为任何机构包括媒体违法违反程序和法律,扰乱司法公正,法院可以启动相关程序进行起诉和审判。对于这样的公共事件审判也应该公开审理,以便成为案例法,可以教育社会和澄清事实。

來源:最高法:媒体恶意报道在审案件将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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