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你!加菲眾!!

10/13/09

今天完整讀完了2篇令人十分解氣的文章,一篇是韓寒的《G8高速公路》,另一篇就是加菲眾的。前者是社會時政的針鋒相對,揭示真相的背後實則是利益所為;後者是對流行音樂現狀的吶喊,橫掃弱智的腦殘的選秀娛樂節目;相比自己笨拙的筆調,本人卻很佩服這些在網絡上有擔當.有主張.率性而為的生於80年代的一輩年輕人。

我願以為hitfm887的兩位鬼馬雙星之一的加菲眾只是很普通的一位娛樂DJ,不過每晚聽到他們的節目的時候,總是被二人的調侃引得無端發笑,開心就行了;可沒有想到加菲眾也能發出縱論中外流行樂壇的強貼,對每況愈下的非正常音樂生態進行痛批的姿態竟也令我這個歐美音樂愛好者於心有戚戚焉的感覺。

老實說,我對於音樂的喜好,只要是自己認為感覺好聽的就不會拒絕;日韓的歌曲也有不錯的,何況許多港臺歌星當年也曾翻唱很多日韓作品的,在流行樂發展之初“拿來主義”也並沒有錯;在我收藏的眾多CD裏面幾乎沒有內地歌手的,也許對80年代末那個年代成長中過來的年輕人而言,自然深受港臺流行音樂的嚴重“洗禮”;有了Beyond和太極等組合後,後來接觸到了搖滾音樂,終於一發不可收拾,居然到現在從沒有間斷.停止過對歐美音樂的熱情之意和留戀之情。聽聽彼岸的米高.傑克遜等巨星們給世間留下的極品,再對比30多年來國內流行音樂的慘狀,真有些無以名狀。

......

好了,我也不是專業樂評人士,也不熟悉音樂唱片業中的某些利益鏈條.傳播規則等等,所以無法從宏觀或微觀進行評價。還是來看看加菲眾對音樂精神的理解吧,期望更多的樂迷能從紛亂的音樂世界中清醒過來,去追求真正的(流行)音樂境界。

====以下為轉載====

標題:曾軼可李宇春,請你放過流行音樂吧!
作者:加菲眾(HitFm887晚間節目Party Animal知名DJ)
時間:2009年10月13日 星期二 03:42

曾哥唱Creep,用的是依然銷魂的唱腔。我聽了半天聽的都是:"I am a sheep, I'm a window" 是的,曾哥,遊阿搜發king死白手!我曾經在我的節目裏說過,如果曾軼可能回答出我問的關於她翻唱的那首《Creep》的三個問題,我立馬就跪下磕頭。雖然這麼說有點把自己當回事——我的名氣和影響力沒法和她同日而語,但是她糟蹋我心目中同時也是一代人心目中的經典,實在讓我忿忿不平。於是寫下這篇文章,不求諸位心靈有什麼撼動,但求分我幾分鍾耐心點讀完。

90後這個名詞所代表的就是孩子。孩子總是幼稚,叛逆。作為孩子,帶著點可愛的自以為是,為賦新詞強說愁都無妨。80後不僅是過來人,而且是剛剛過來的人,看著這點小天真爛漫、自負自戀自艾自歎,都覺得挺好。石康曾經描述過青春期的“偽強大”所帶給這個年齡段人們的欣喜感,即便後人讀來,依然感同身受;樸樹也唱過“我們都是英雄要吃好大一片天空”。青春這回事,就是在這個年齡幹點這個年齡應該幹的,給自己給別人留一點美好或不美好的回憶,都無妨。

可是孩子也要長大,學會分寸,應該知道胡作非為是不可愛的,嘩眾取寵也不會一直讓自己強大下去。

對於李宇春曾軼可,已經有無數圈裏圈外的人發表過評論。網絡的勢力迅速解構,嬉笑怒罵,無異於茶餘飯後街頭巷尾的談資。——其實人雲亦雲的大眾傳媒就是這麼三俗,陳魯豫當初想要回擊,拋出豪言壯語:“老虎不發威別當我是Hello Kitty。”最後還是證明了陳魯豫在眾口鑠金積毀銷骨的網絡老虎面前,還真是Hello Kitty。要知道,當年我上高中,聽到陳魯豫現場口譯加點評報導香港回歸儀式時,那份崇敬絕不是玉米面對李宇春時所能感受到的。如今陳魯豫老師的問題依我看就是:做一個節目太久了,節目變得模式化、容易被人看出你要出哪張牌了,所以是時候做一些改變了。網絡上的事情可以一笑而過,但要有自知之明。

同樣的道理放到曾軼可這個19歲的90後女孩子身上也一樣。再重複一遍:作為公眾人物,網絡上的事情可以一笑而過,但要有自知之明——這個女孩子不僅沒有一笑而過,哭哭啼啼倒也軟化了好多人本來尖酸刻薄的心,最嚴重的是這孩子嚴重缺乏自知之明。

我一直把她當個笑話看,沒想到現在成了悲劇。

點開了一個視頻,是超女上海巡演的,曾軼可在台上唱了一首Radiohead的《Creep》。沒聽完我就差點昏了過去,在感官刺激上,明顯使我這個Cult片愛好者承受不住了。這個演出視頻的殺傷力,約等於23部昆汀·塔蘭蒂諾+15部三池崇史+6個芙蓉姐姐+38本伊藤潤二。

自打04年看過一部伊拉克斬首美國人的視頻之後,這是我個人的感官史上的第二個大刺激。

Radiohead的《Creep》,絕對是樂迷心中的神作。相信只要對歐美音樂稍有了解的人,都會知道它的價值。Damien Rice,Moby,Tears of Fears,Pearl Jam, Final Straw ,Maximilian Hecker甚至U2都曾用翻唱混音等形式向這首歌表達過致意。有個台灣偽娘樂隊也唱過。

作為一個歐美音樂電台的DJ,敝人自認為和諸多搖滾熱血青年相比可能有更多的寬容和客觀,少了很多血性和憤怒。但是聽過了曾軼可的現場演唱,我只能說,這就是在褻瀆經典,這就是在挑戰公眾審美的極限。

我無法左右大家的喜好,但我必須揚起螳螂的刀臂來揮向媚俗的大車。盡管人人不都是昆德拉,但我至少可以做那個身著新裝的皇帝旁邊的小男孩。

李宇春最多還有三年而必將消失於大家的視野淪為笑柄,張含韻、何潔面對歌壇風潮起落已然式微,周筆暢和張靚穎是有實力的,但是看看英國美國的前幾年選秀歌手的今昔對比,是否從Leona Lewis、Shayne Ward和Kelly Clarkson身上可以瞧見她們未來的影子呢?

沒錯張愛玲說過出名要趁早,是的Andy Warhol說過每個人都可以成名15分鍾。可無論多淺薄多短暫多不成熟,至少應該呈現的是美感,令人愉悅應該是審美的底線。

想想吧,新中國成立六十年,為世界當代藝術的貢獻幾乎是零。除了電影之外,在音樂、美術、文學方面能夠構成影響力的藝術家和作品寥若晨星。除去意識形態、審美取向、國力影響的因素,自詡為藝術家的高尚人士能不能感到點愧疚?作為受眾的我們能不能有點操守?

並不是說Radiohead就是冰清玉潔的陽春白雪,我也實在沒必要像個衛道士一樣為搖滾樹立貞節牌坊。可是我始終覺得,藝人是公眾人物,媒體是大眾導向,至少應當在判別什麼是美與醜方面站對位置。當年李宇春笑眯眯地翻唱《Zombie》時,曾經有人大力鞭笞這種連歌曲背景沒搞明白就敢拿出來翻唱的行徑。我覺得做得對。長的不夠溫柔沒問題,唱歌跑調也沒問題。可捧紅這些人當歌手任其胡作非為,就是在扼殺音樂,就是對藝術的犯罪。

我們的社會充滿了寬容,放縱、享樂主義和消費主義正在使社會步入沉淪。美國“垮掉的一代”畢竟留給後人無數的經典音樂和詩篇,我們揮一揮衣袖終究帶不走一絲雲彩。這個時代留不下什麼印記,若幹年後你會把今天的什麼當成時代的經典?

樂評人王小峰曾經蜉蝣撼大樹,指責高曉松等力挺曾軼可,原文摘抄如下:“如果是沒有品位和無知的人去胡說八道,倒可以當成個笑話聽聽,你們(高曉松等挺曾派)這些音樂人都是懂音樂有判斷的,口是心非胡說,也不臉紅。”“‘海外油子’高曉松可以為她獻上幾首歌,她一定能唱的比老狼有新意,她能顛覆所有樂器。”不知道這位從九十年代就開始搖旗呐喊的音樂鬥士聽到了曾軼可翻唱Creep,是不是要感歎自己極富預見性的“顛覆說”。

至於李宇春曾軼可之流,不過是銅臭流行文化的犧牲品,這幾個毛頭丫頭的水平也就和大街上嗜食炸臭豆腐的洗腳妹相當。我並沒有不尊重洗腳妹的意思,至少人家靠實際勞動養活自己,人家有自知之明,清楚知識決定命運,我非常尊敬。如果她們賺夠了錢考個大專讀個書,在我看來比雞鳴狗盜之徒要高尚得多。現在趁著狗屎運與這麼多名流追捧,聰明的方式是學學作詞作曲,努力努力或許有一天讓我們這些當初有眼無珠的人反悔。中庸的方式就是趁著粉絲幼稚抓緊騙錢直至他們幡然醒悟。最悲哀的就是讓人賣了還給人數錢,不僅淪為笑柄、恥辱,而且恬不知恥,別人假裝把你當回事來賺錢,你倒真把自己當回事了。

曾軼可李宇春,請你放過流行音樂吧,別教壞了更多的90後、00後讓更小的小孩再無對音樂的興致;

曾軼可李宇春,請你放過流行音樂吧,別慣壞了那些無恥貪婪的大人讓他們覺得低劣的賺錢伎倆可以年年複制騙局;

曾軼可李宇春,請你放過流行音樂吧,別引領潮流走向審醜,讓芙蓉姐姐般的妖孽汙染了視覺之後再汙染聽覺;

曾軼可李宇春,請你放過流行音樂吧,別搞得本來就不景氣的華語樂壇空有噱頭和笑料,失去了音樂應到具備的本原;

曾軼可李宇春,請你放過流行音樂吧,如果這句話還不能引起一絲共鳴和一點回應,甚至成為了炒作成為了靶標,我只能以聞一多先生的小詩節選,來祭奠死於無知與腦殘的中國流行樂界。

《死水》

如果青蛙耐不住寂寞, 又算死水叫出了歌聲。 這是一溝絕望的死水, 這裏斷不是美的所在, 不如讓給醜惡來開墾, 看它造出個什麼世界。

附:曾軼可翻唱Radiohead《Creep》

(ps:播放地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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