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資格旁觀

5/12/09

題記:我比較喜歡的一位評論者劉洪波在他的一文《保護未成年人,我們沒有資格旁觀》中有一句話讓人印象深刻——“......要麼冷酷得像一只禽獸,要麼去保護未成年人,我們無處中立,也沒有資格旁觀。”

是啊,每天以網絡新聞作為自己獲取信息的主要來源之一,可每每讀到一些令人憤怒的事件時,難免要將自己心中的不快一吐了之。如果,每個旁觀者不表達自己的一些觀點,我想,我至少連旁觀的資格都沒有。因為:

(1)
在中國,起初小偷追打見義勇為者,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見義勇為者;
接著人販子拐賣兒童,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這些孩子的父親;
後來物業公司追殺業主,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小區業主;
此後富家紈絝追殺路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旁觀者;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卻再也沒有人為我站出來了。

(2)
黃靜走了,我們沉默,因為我們沒有交有權勢的bf;
三鹿孩子走了,我們沉默,因為我們還沒有兒女;
x安女孩走了,我們沉默,因為我們沒有和人結仇;
躲貓貓青年走了,我們沉默,因為我們沒有進拘留所;
譚卓走了,我們無法沉默!因為我們每天必須行走在HEXIE社會的斑馬線上!
今天的譚卓,很可能就是明天的你我!
我們不該選擇一而再再而三的沉默,那樣我們的權益永遠沒有人會保護。
以前,也許我們因為種種原因沒有選擇站出來維護我們自己的權利,而這次,我們應該發出自己的聲音,讓政府聽到,我們希望公平,公正地處理此事。不要再讓老百姓的生命被踐踏!!!!

也許,直到今天這個世界,締造互聯網的關鍵人物——蒂姆.伯納斯.李也沒有想到的是,他的技術發明為中國的網民走向公民之路起了不可忽視的推動作用。一旦現實中的權益受到權力的不公正對待,或者維權行為受到不明力量的制約,最後被逼迫無路可尋的時候,人們就想到了網絡空間(如:論壇、社區和博客等),以一系列的網絡符號和標志性事件逼迫主導者不能行政不作為,並且要以尊重事實真相為原則,在執政中維護公平和正義,以使得這個共有的社會得到和諧的發展。

54那天,日子過得很平靜,網上貌似也是寂靜......
然而,這一天過去之後,網絡世界卻又是一番景象。

記得是上周六的時候,關注了一下網友們的搜索,發現“文二西路”、“三菱男”、“杭州飆車”、“富家子弟飆車撞死浙大學子”等等都是大家搜索的對象。接著,又是遇害者“譚卓”的身份,當然還有網友們“人肉搜索”到的肇事者家庭背景等詳細資料。而此前在5月1日起開始在杭州實施的“實名制”條例並沒有擋住如潮水般的網絡轉載和跟帖,看來又是一群“精明人”做外行事!人們不禁會追問:“杭州,什麼人的天堂?”

(3)
後來就出現了數段網絡新語,比如:

杜絕飆車上癮,共建和諧社會。
上有天堂,下有蘇杭。人在蘇杭,易上天堂。
生命誠可貴,良心價更高,若為和諧故,二者皆可拋。
生在中國又卒於中國,真是禍不單行啊!
我以70碼的速度頂貼,能頂5米高,20多米遠。
珍愛生命,遠離斑馬線!

於是,這段時間裏的兩個焦點人物出現在大家的面前:一個是羅彩霞,另一個就是譚卓。羅是被某局官員的女兒頂替上了大學一事的當事人;如果不是她在天涯的帖子被媒體報道,誰又能想到一段冤屈之路走得這樣曲折?

而後者引起的轟動,更是一次積蓄已久的怨憤所爆發出來的能量。這個社會盡管以強者和弱者為分界,但公正和正義還在,所以,有力和無力的弱者與肆意弄權者的對抗總會在恰當的時間被熱血點燃。網絡上一段段的新語正是對那些漠視生命和尊嚴者的無窮控訴!

這次羅彩霞和譚卓又是幸運的。有了網絡,一切的事件結果便不再是常識裏的發展軌道。每一次被網路群情點燃起來的民意,總是被抽象出一定的意義以供評論者們探索社會的救治之路。比如:飆車案中的仇富現象。但作為賽車手的韓寒就表示過自己以前也飆車但絕不在鬧市區的啊!同是喜愛飆車的年輕人,為什麼沒有人出來批評韓寒呢?你總不能把人行道等城市道路當成F1賽道吧?可見大部分人並不是仇富的,也不是每個人的心裏如你所想象的都是陰暗的,說“一個人渣害了一個人才”也自是不為過的吧。正如網絡裏有一段是這樣寫下的:

(4)
我們不仇富,袁隆平教授買8輛車我覺得是應該的!
但是我並不覺得一個母親知道自己的兒子撞死人後,第一反應不是送醫院,去道歉,請求原諒,而是到處找關系,走門路,擺平這件事!
我也不認為一個20歲的,已經成年的小夥子在撞死人後,第一反應,不是去查看人怎麼樣了,而使一臉無所謂的下車,第一句話是是他自己撞我的,然後想著怎麼推脫責任!
我也不認為作為以為交警,第一時間做發布會卻不是采信目擊者的證詞而去相信劣跡斑斑的有違章飆車前科肇事者的話,而且還睜著眼說瞎話。
我更不認為作為媒體(有良心媒體人除外)第一時間不是公正的報道這一起案件,而是集體禁言,隱瞞消息,粉飾太平!

我們真的不是仇富,我只想問這一切的連鎖反應到底是怎麼了。你們有錢是你們的本事,但是不代表你們可以把撞死一條人命不當回事!

我想問,那個肇事者的母親,什麼叫手下留情,他(胡斌)還是個孩子,這個世界上有些事情不是一句孩子就可以推脫的,要別人手下留情,怎麼不見你兒子腳下留情,不要圖一事痛快把油門踩到底,多顧忌一下其他人的生命?20歲,早成人了,早就該有人生觀世界觀了,還以為你兒子是巨嬰不成?!說到底是你們的溺愛害了你們自己的兒子,北京有過路上飆車的事件,被作為危害公共安全處理了;如果杭州這事情可以作為普通交通事故,那是不是意味著以後時不時也會發生?想像,一個年過半百的老人家,慢悠悠地過著馬路,他是沒有能力和反應去躲避一輛改裝過且速度飆快的汽車的,難道我們就應該在這樣的國情下苟且下去,每天穿馬路的時候不但走斑馬線,看綠燈,左顧右盼,還要耳聽八方,還要身手敏捷,可能這一切都不夠,還是要祈禱不要碰到這樣的人渣?

我們要的不單單是一個公正合理的結果,我們更要求一個公平公正的制度,讓類似的事情不再發生,讓所有對這個國家還抱有希望的人不至於心灰意冷,你說這個沒有什麼意思?
如果這個事情別某種力量歪曲地平息,即使人們會漸漸淡忘,但是它在某些人心底種下的失望,彷徨,仇恨。。。會在將來類似的事件中再一次的爆發 !!

有關譚卓事件專題:
1)今天你70km了嗎?http://70km.org/
2)悼念譚卓 http://www.70yard.com/

有關羅彩霞事件專題:
1)羅彩霞被公安局政委女兒冒名頂替上學
2)湖南邵陽官員女兒冒名頂替上大學
3)[天涯雜談]高中同班同學冒名頂替上大學,我的傷害誰給埋單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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