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條關乎網絡的法案

12/26/08

已經結束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了8部法律草案,“內容備受矚目”,不過有2條是與網絡和上網行為相關的,特此留意一番,有了法律保障都好說話,以後就“不折騰”,去做個合法的網絡公民:

1)中國擬在刑法中新增條款嚴懲網絡“黑客”犯罪

草案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以外的其他計算機信息系統,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侵權責任法草案明確網站承擔連帶侵權責任的具體情形

侵權責任法草案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明知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草案還規定,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受害人有權向網絡服務提供者發出要求刪除、屏蔽侵權內容的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得到通知後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失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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