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強人與阿Sir的對話
2/22/08
原文:《敬愛的首都110,我向您自首!》
來源:天涯雜談
費了半天勁,終於撥通了010—110,看來這條線還真忙,該不會都和我一樣忙著自首吧。 ——“首都110嗎?我向您自首!” ——“犯啥事了?” ——“我傳了199張豔照給我朋友。當時稀裏糊塗的,還以為這是公民的合法權利呢,唉,我後悔死了……” ——“199張沒事的,要200張才算違法。你這樣的情況我們不受理。” ——“難道就差這一張啊?” ——“這個嘛,我們是依法辦案,差半張也不行。要不你再給你朋友傳一張,湊齊了數,我們好辦事。” ——“這還不簡單,你稍等——OK了!” ——“這就成了。你哪裏的?” ——“杭州的。” ——“杭州,那你到杭州當地的派出所去自首吧。” ——“杭州公安後知後覺,至今沒有表態說那樣做違法;首都公安覺悟高,我要向你們自首!” ——“既然杭州還沒這規定,那你就別自首了。” ——“那可不成,我要挽救我自己,非自首不可,否則,我在罪惡的深淵……” ——“有病!” ——“你才有病!我只是在行使公民自首權而已。杭州自首不了,我就投奔北京。誰也無法剝奪我自首的權利!”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我糊塗啊,上了香港警察的當。起初他們也說這樣做違法來著,後來又定性說朋友間傳閱不違法。我就這樣中了資本主義的邪,自己墮落不算,還腐蝕了朋友——幸虧你們這次及時表態,才使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不,罪孽啊。” ——“既然這麼有誠意,就到北京來自首吧。” ——“那太好了, 你們得狠狠地處罰我,最好把我關到奧運會開幕那天。我要淨化自己的靈魂,同時也給全國淫民一個嚴厲的警示,就算是向2008北京奧運會獻禮了。” ——“來了再說,我們依法辦事。” ——“這就動身。恩,順便問一下,現在黨的政策還是坦白從寬嗎?“ ——“恩啊。” ——“那我大老遠到祖國的心髒來坦白交待,你們給報銷車費不?” ——“……” ——“還有還有,你那邊夥食咋樣?聽說全國各地都往北京運蔬菜,杭州的青菜都賣到……” ——“嘟……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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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公安局明確表態 贈閱不雅照圖片系違法